宝安中心区03-33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
2021-05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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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》(2021年版)的有关规定,现将《宝安中心区03-33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(公示稿)》进行公示。
项 目 名 称:宝安中心区03-33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
申报主体单位: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
项 目 地 点: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的海滨社区罗田路与金科路交汇点南侧190米处
调 查 单 位: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联 系 电 话:0755-86005203
联 系 人:刘工
占地面积:约8957.34m2。
用地规划:此用地规划为公共绿地。
结论:根据本次调查结果,本场地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污染源,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,地块未受到明显污染,不属于污染地块,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
项 目 名 称:宝安中心区03-33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
申报主体单位: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
项 目 地 点: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的海滨社区罗田路与金科路交汇点南侧190米处
调 查 单 位: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联 系 电 话:0755-86005203
联 系 人:刘工
宝安中心区03-33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
“宝安中心区03-33”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的海滨社区罗田路与金科路交汇点南侧190米处,场地历史及现状土地用途主要为荒地、林地,历史及现状未入驻过生产工业企业,无重点行业企业,无高环境风险设备、高环境风险建(构)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,本地块整个区域现状为林地。占地面积:约8957.34m2。
用地规划:此用地规划为公共绿地。
结论:根据本次调查结果,本场地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污染源,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,地块未受到明显污染,不属于污染地块,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